12月1日起,《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次由省级行政部门发文管理校园欺凌问题。在这份1.3万多字的文件中,对校园欺凌如何定性、事后处理、惩治办法、权责归属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实施办法》出台以后,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之下,不管是城市的学校还是农村的学校,都会落实执行。刘靖认为,通过儿童保健系统在家长带孩子进行定期保健时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可能对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发挥一定积极作用。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儿童心理卫生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刘靖表示:“暴力伤害是广泛存在的,终止暴力的行为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终止校园暴力只是其中的一环,应该终止各种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对此我们人人有责。由于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校园欺凌行为可能会改变他们对世界的认知,也会影响他们今后与人的交往。”所以在刘靖看来,《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对儿童和青少年很好的保护措施。
从事心理咨询工作10多年的北京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马泽中则认为:“对孩子的暴力伤害来自很多方面,包括家庭的暴力伤害、社区的暴力伤害等,校园的暴力伤害是其中一个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对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是整个教育界的一个进步,也是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的一大进步,很值得在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