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锦江学院案件与心理健康问题
【法学院】锦江学院案件与心理健康问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2-07

锦江学院案件与心理健康问题

2020年11月30日,四川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发布警情通告,公布11月29日在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内发生的2人死亡案件案情。据通告,11月29日,锦江学院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受害人李某某(女,锦江学院大三学生,四川渠县人)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山东某学院大一学生,山东单县人)系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日马某某从山东到四川。当日,马某某混入学院,趁宿管员不备窜至李某某宿舍,与李某某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从宿舍约12厘米的家用尖头剪刀,将受害人杀害后跳楼自杀身亡。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表示,有相关情况公安机关会在第一时间通报。

对于这起案件不少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最近几年因为感情问题酿成的悲剧不在少数,而且多是一些在校的大学生。近期大学生自杀事件也时有发生,其实在这些悲剧中有一些共同点,那就是受害人或者是被告人都是因为自身心理调节不当,然后做出一些过激行为。由此可见,面对学习和生活的压力,我们要及时调节自己,适当放松,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不仅有利于自身发展,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法学院 法学203班 曾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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